2007-10-06 22:34: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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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是决定喜欢这个BLOG,这里没有人认识我 论功能,QQ-ZONE的结构比这里更好,还可以添加表情,更换各种漂亮的字体,但是,那里认识我的人太多了,有些东西,是不适合别人知道的 网络时代,想共享的同时又想保存私隐,真是矛盾的结合 不引人注目,似乎是我们儒家文化的一个主题,隐士,在这个文化里向来是值得赞许的存在,但是,到现在,这个倾向是不是已经有点走火入魔到不合时宜了呢? 如果我们做了什么好的事情,得到什么成就,得到别人夸奖了,典型的文化教育告诉我们要谦虚,退让。但是,现在这个社会,不会叫的孩子是没有奶吃的。 刚才不小心发了群信息给QQ上面的好朋友,我第一 个反应居然是“惨了”,其实只不过是一个加入好友圈的提示而已,但是,根深蒂固的教育使我觉得,提起别人的注意是非常糟糕的事情,最好默默无闻的活着。 现在我在反省中,是不是因为这种个性,曾经的好友都因为我的羞却而渐渐疏远?适当的联系,不会给别人造成任何的打扰,但是却的友谊持续的一种必要手段。 知道错了,就要改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