恐龙写道:
QUOTE: 原帖由 太平花 于 2007-6-22 19:51 发表
转贴不写ZT,起码的素养都没有。回去自杀! 哈哈哈,太太太精辟了!
我受小怪鼓舞,正打算写个短篇小说,大意:
某男失恋,闻OL网美女云集,乃日日报到,冀有所获。果见怨妇发贴叹老公不好,即回贴毛遂自荐。无果。
后发贴出售旧裤,实欲秀身材,无回应。
后借回他人贴,发起讨论茶叶,实欲秀自己品位,未得赏识。
后借回他人贴,发起讨论八股文, 实欲秀自己才学,得某MM赏识但无意进一步接近。
某男苦极,迁怒于他人,拍青砖两块。又被美眉指出砖坯沙质,火候不足,顿时气梗肺管,血涌动脉,四肢发冷,迷走神经短路。天啊,天啊,既生我大好男儿鼻涕鱼,怎么不生小乔倒生了一群长发诸葛亮。
后面的故事素材么,让我们共同期待。 鼻涕回答如下: 兄弟什么都缺,就是不缺女朋友。这里面也有我的女朋友,就是“阿不”,你这种超级恐龙就不要往上凑,你还是祈祷神赐予你精壮男子吧! 恐龙再次发问: 阿不是谁?来了很久还没见过这个ID。 想起来了,阿不是小怪小说中女主角的生活原型,是OL上的有名美女加才女。你还真是个幸运的人。 能否再多说一些情况呢?
是谁先爱上谁的?她最爱你的是哪一点?两人没有走进婚姻吗?现在她是否仍然爱你?你现在是否仍然爱她?你们相爱有几年?后来两人情况如何?彼此的回忆评价如何?你来OL是为了找她吗?
你其他的女朋友都是什么样的人?都是在网上结识的吗?找女朋友时是否有意结婚? 鼻涕虫再次回答如下: 我女朋友自然不错,这个不用你拍马。
我和我女朋友阿不之间的事情,呵呵,不足为外人道也……
云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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