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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暗之中光华射

万暗之中光华射 作为一名热爱科学的女青年,每篇博文都力求传递知识与资讯。

那些风骚的男人们之:黄伟文(Wyman)

发表于 2009-07-30 19:03:17

据说经常有艺评人会被问到,香港流行乐坛填词人里,林夕与黄伟文更喜欢哪个,很多人都政治正确地回答:没有第一第二。不过我又不是乐评人,我无须政治正确。要是摸着良心自问,我最爱的,当然是黄伟文黄伟文!但是,据说林夕比较畅销,所以我就把林夕给摆在了这个风骚男人专辑的第一。。。无良奸商,大概就是指我这种人吧==

这是黄伟文的简历与作品集:
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9%BB%83%E5%81%89%E6%96%87

先从填词说起。

黄伟文写的词可圈可点的真的太多:凶神恶煞的《你没有好结果》,妖异的《我这么容易爱人》和《迷恋荷尔蒙》,就是我一贯不容易感冒的情歌,也有一首满口余香的《欢乐今宵》(我以前错以为这是林夕写的,还准备当林夕代表作推荐来着,结果。。。)

“情愫与相思,如最爱的书,末了那一章没翻开的勇气,故事何样美,终结是分离……”这唱的,是我对《红楼梦》的感觉。红楼梦前八十回我熟得快可以背,后四十回生得几乎只记得87版电视剧里的几个镜头,就是因为,到八十回,我就罢手不看了,只要我不往下翻,那些人就还在大观园里活色生香地笑语盈盈下去。

“欢乐今宵,虚无飘渺,那样动摇,不如罢了。”如偈子,如闪电,照破人生。

古巨基这人,在我眼中一直是个没有任何起眼之处的半红不黑的歌手,接拍琼瑶剧后成了个搞笑明星==(特别是当他悲壮地宣布,其实我是个歌手的时候,我茶都笑喷了),但因为这首《欢乐今宵》,我就永远都会记住他(虽然并不是他自己的功劳。。。)

我更想拿一首并不算大红的《美得凄凉》出来讲讲,嗯,还是明哥的(你们是不是都已经发现其实我爱的是明哥?其实我本来准备在心里保留这个惊天大秘密直到明哥也出书为止的==)歌里的讽刺之意是不能分析的,大家自己意会罢(话说鲁迅的文章那么好,一分析就成嚼蜡),但提醒大家注意,画面感,黄伟文擅长通过用文字来绘画,这是一个时尚写手特有的敏锐触觉。

花瓣般跌坠
摄影机close-up我的泪
场地再降下人造雨水
去带出我的空虚
灯光转暗吧
歌德式黑色布景下
留下我对着余万尺窗纱
再记起逝去的他
凄凉的美 营造到底
两行泪未曾白费
美丽太悲哀 悲哀很美丽
跌落泥地 形象仍华贵
这是种新的美艺
伤痕感觉华丽
没有观众不要紧
自行坠毁 也将MTV拍低

营造出高级趣味
来使出方法演技
溶掉眼线造型未够伤悲
换套衫撞向玻璃 

斗受伤这么壮丽
英雄不够前卫
为了赶上大时代 越沉越底
我都想率先跌低

要说为什么我喜爱黄伟文超过梁伟文(林夕),一是更刻薄,二是更悲观。真想对正在主修“快乐学”的林夕说,古有明训:“悲愤出诗人”,您就别再快乐下去了。而且,单把歌词挑出来,黄伟文的词更“可读”(用普通话读着不押韵可不是他的错哈),盖因他说过,做词最基本的准则,就是文法正确。

抛开歌词,讲到书,黄伟文的书也更值得一买。为什么,盖因人家写的多半不是糖醋散文,而是时尚短评也。开玩笑,黄伟文在香港这个浮华都会最浮华的圈子里,还当选过“十大杰出衣着人士”,那品位,肯定是可圈可点的。

抛开当红词人的身份,他的文字,绝对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一般香港专栏作家的标准,干净,华丽(好像上面两词是一对矛盾?),妥贴,刻薄,他对自己文字的定位也很通透,从不求流芳百世,地铁中,马桶上,陪伴你已足够。

封面更是只只精美,放在书架上绝对永不逊色,尤其那个《俗》,我喜欢到不能更喜欢。

甚麼是「俗」?
  Sex and the City?
  《Vogue》?
  奧斯卡?
  紐約?
  旋轉曙U?
  還是小王子?
  一個「俗」字,是褒是貶?是俗氣,還是夠大眾化?是一種品味?抑或,換個角度看,生活中的一點一滴,盡皆俗?
  著名填詞人黃偉文最新散文結集,文如其詞,一個俗字,引發無限聯想。「俗」為何物,還待讀者自行翻書,找尋答案。
  「我不知道如果我不是寫歌詞的,還有沒有機會寫散文,而且得到出版。
  對,換你來寫,或者更好。
  但這句話,不妨看完才講。
  60元,未必夠你買兩疊空白A4紙,而A4紙不能陪你坐巴士坐地鐵坐馬桶,但我可以。」──黃偉文

 

 

報章時裝專欄重新編匯結集,從幾十萬的錦衣到幾百元的街頭時裝,由本地設計到國際品牌,自設計師的風格說到時裝店的服務,衣服、手袋、髮飾、鞋襪,由頭到腳論盡時裝潮流文化,加上作者個人獨到品味見解及幽默筆觸,及大量華衣美服圖片,是一套看來華麗,讀來親切的時裝文化讀物。

 

 

 

《潮骚》这本小书,是他在MILK上的时尚专栏合集. ”潮骚“这个名字有来头,是三岛由纪夫的小说,潮被WYMAN移花接木用来指潮流


 

 

 

黃偉文第一本書(竟然係時裝書!)
$120, 唔夠你買錯一件衫, 明白這句話箇中辛酸的人, 請立即到繳費處付款, 謝謝!

黃偉文,填詞人,其實最鍾意買野,最憎寫字。 (竟然填滿了一本書!)

Wyman寫的“他和時裝之間”的故事,寫得和他的歌詞一樣精采。買對的,買錯的,沒有買的,打算買的,打死也不會買的,不必買而擁有的……都一一記錄下來。他以四十多個星期一字一句一針一線地熬過,他喻為災難性的回憶錄,是他生平第一次用從來有出無入的興趣來賺取週薪,希望可以抵償一下多年來時裝的孽。